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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30 17:50
访谈主题:《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访谈时间:2025-04-30
访谈嘉宾: 刘 娟 延安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摘  要: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娟同志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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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这里是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延安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娟同志。今天的访谈主要围绕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政策解读。刘局长,您好!

刘 娟: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等二手车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动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今年4月30日,市商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请刘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呢?

刘 娟:好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带动了二手车流通行业的迅速发展,同时,二手车流通行业出现了交易不规范、投诉不断增加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流通行业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下,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成员单位先后赴铜川、宝鸡、汉中等地考察学习,多次深入二手车企业调研座谈,寻找解决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存在问题的办法和路径,从政策制度方面推动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主持人:明白了,请您介绍一下《通知》起草的依据有哪些?

刘 娟: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2〕239号)《陕西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商函〔2023〕558号)等有关文件,今年在借鉴兄弟地市主要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通知》。

主持人:刘局长,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通知》起草的过程?

刘 娟:起草过程主要有调研讨论、征求意见、规范性审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研讨论。在起草前,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多次深入二手车企业了解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特别是2025年2月26-2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伟同志带队对兄弟地市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情况进行考察学习,考察期间与兄弟地市的相关单位、部分二手车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学习他们的具体做法。考察后,张伟副市长先后组织商务、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司法、交警支队等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3次,讨论《通知》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按照相关要求,市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成员单位对《通知》再次提出意见建议,并在网上开展为期15天的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活动。3月19日下午,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伟同志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委、社会工作部、商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信访、税务、公安等单位和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召开二手车流通行业听证会,专题听取了有关单位和部分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基本确定了《通知》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第三阶段,规范性审查。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提请市司法局对本《通知》进行规范性审查。市司法局提出了6条审查意见,我们予以采纳、修改。按照公平竞争性审查要求,提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通知》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并获得通过。

主持人:刘局长,请您再给我们介绍一下《通知》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刘 娟:好的。《通知》主要包括正文五部分和附件两项内容。

第一部分,加强备案管理。主要明确了商务部门在二手车流通行业中的监管职责,详细阐述了二手车备案主体类别、备案条件、备案信息登记材料、备案信息登记核查等相关程序要求。

第二部分,强化交易监管。主要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在二手车交易中的监管职责,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并对二手车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交易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规范开具发票。主要明确了税务部门在二手车流通工作中的发票管理职责。

第四部分,完善登记管理。主要明确了公安(交管)部门在二手车转让登记中的监管职责。

第五部分,落实联动机制。主要明确了各部门在二手车流通工作中的工作机制、联动配合、联合惩戒等措施。

附件有两项,分别为《延安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信息备案登记表》《二手车市场主体承诺书》。

主持人:刘局长,《通知》涉及二手车、二手车备案管理的内容比较多,很多观众可能不太清楚二手车和备案管理是什么意思,您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刘 娟:《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是二手车备案管理的依据,也是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的基础性法规。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目前,备案权限已下放至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公司应及时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办理备案,如实填报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场地面积、企业规模等备案信息。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公司要认真核对机动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按规定逐车、实时、准确将交易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通讯方式、交易车辆信息、交易时间等信息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二手车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服务可监管。

主持人:刘局长,还有二手车市场主体、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公司分别是什么意思,您能不能再详细解释一下?

刘 娟:好的。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二手车市场主体包括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公司、二手车经纪服务公司、二手车拍卖公司、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5个类别。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陕北陕南地区(延安市)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场地面积不得低于5000平方米,交易大厅不低于300平方米。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二手车经销公司,是指依法从事二手车收购、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的企业。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刘局长今天为我们详细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相信通过今天的节目,观众朋友们对二手车流通相关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感谢各位网民朋友对我们本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刘 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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