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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孟**
信件编码:
GPPS20260305BRGW
来信时间:
2026-03-0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2028年上小学的学区房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我的小孩2028年秋季上小学,有新区购房打算。想咨询一下买二手房的话,学区没用过的前提下,今年买后年上学是不是也受到购房未满三年不保障学位的限制?新房的话是不是28年落户即可上学?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3-11
回复单位:
宝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依据《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要求“新城合法转让的二手产权房,原产权住户在转让之前,有适龄儿童少年以本套转让产权房入学的,从登记入学之日起计算,小学未满6年、中学未满3年,此套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无适龄儿童少年以本套转让产权房入学的,从交易过户日起此套房产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具体请以当年出台的招生入学实施意见为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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