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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城改工作牢记初心与使命,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准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聚焦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城改年度目标,对标年度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并积极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创新了政务公开方式,增强了政务公开实效。因城改办为市政府负责城区改造工作的临时性机构,无行政执法职能。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个,因申请人逾期未提供详细的公开申请信息,无法予以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是推进重点工作的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城改年度项目规划、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热点信息,以积极公开助力城改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重点任务的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建党百年系列活动、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和旧机场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公众快速了解有关热点信息。三是深化宣传政策公开。及时更新发布中、省、市重要精神、政策,附带发布信息解读内容,逐步增强政策的宣传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较2020年增长0%,其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机构信息公开。在网站新更新完善增设“内设机构”有关情况,提供内容完整、规范的内设机构。二是强化信息管理。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更新公开规章与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公开流程。坚持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行更新发布。二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市政务办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努力打造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电子政务平台。三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积极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政务网站全年发布信息232条,关注量72076万人;微博全年发布信息36条,关注量93人;政务微信全年发布信息36条,订阅数50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落实。严格《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标准,配合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评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内容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及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体现在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工作的精细度还不够。下一步将注重对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对一些要求发布的信息,尽早谋划,统筹安排,避免造成工作滞后,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