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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

一是在网站及时公开规划计划、最新政策、人事信息、疫情防控等热点信息,以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公众。二是围绕重大新闻做好公开,增强了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网站常设“机构概况”专栏,提供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公积金内设机构职责。二是加强信息管理。三是规范发布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审核工作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对各级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二是重点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打造集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电子政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C段4楼

电话:0911-7092902

邮编:716000

邮箱:yagjjzx@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不及时、针对性还不强、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中心将遵循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公开程序,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加大政府信息更新力度,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