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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延安市高新区创业科技产业园52号楼;邮编:716000;电话:0911-2557897,0911-22557321;传真:0911-255756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工作指南,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通过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27条,较上年增长了56%,(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45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71条,概况类4条)。网站总访问量122534人次,较上年增长了69%。在延安高新区微信、微博、头条号等移动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2043条,较上年增长了48%。在省内主流媒体发布文章、专题报道共计158篇。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根据实际,及时更新领导之窗、内设机构等栏目,第一时间发布中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审核把关。对照政府信息条目,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4.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提高网站信息更新频率,组织技术力量定期自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加强移动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各平台信息运维,确保公开信息同源同步、内容一致。全年各平台用户增长量突破1500人次。

5.监督回应。及时回复领导信箱和意见征集栏目来信来函,增强与群众和网民的互动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管理,受理回复政民互动在线咨询事项37件,办结率100%,结果均按时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比去年有了较大进步,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待和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公开工作仍然面临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三是网站页面排版未能突出服务性;三是干部队伍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和意识有待提升。

2022年,高新区将从以下几方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文件、政策、规划,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认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优化服务功能。做大做强招商引资服务,以主页飘动窗口和主题页的形式,将招商引资信息汇总在一个页面,方便群众和客户查询。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培训。通过专业辅导、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