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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延安市枣园路新州小镇市政府综合楼5楼B501,电话:0911-8073374,邮编:716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延安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全面执行《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优服务,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信息公开体制和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文旅局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由局办公室牵头、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的业务管理体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合理分工、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相关科室、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分类整理和上报,确保政务信息准确无误。

2.健全各项制度

为切实落实文旅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市文旅局坚决落实《延安市文旅局信息发布制度》,按照网站栏目职责与流程完成网站信息发布。制定了《延安市文旅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三审三校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具体任务,按步骤、按要求、有时效地完成信息公开任务。

(二)加强载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

文旅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以在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各类教育政策和信息为主,举办座谈会、专题调研为辅的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决策科学性。

(三)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积极参加市电子政务办、市委网信办、等部门组织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和写作能力。加强本系统内网站和所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和舆论舆情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市电子政务办要求,及时上传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表、决策预公开、社会公益、建议提案等公开内容。

2021年,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108条,在文旅局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960条,新浪微博上共发布信息104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23条。累计通过延安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领导信箱接收并回复反馈各类建议、咨询、投诉类事务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2021年我局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足,实效性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已建立相关制度,但仍不够完善,制度的贯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和编辑,保证每次活动的信息公开,积极开展相关活动,为信息公开丰富内容,保障绩效评估指标的完成;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原有的制度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文化和旅游工作,更好地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力争使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