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延安市枣园路新州小镇市政府综合楼5楼B501,电话:0911-8073374,邮编:716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延安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全面执行《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优服务,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信息公开体制和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市文旅局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由局办公室牵头、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的业务管理体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合理分工、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相关科室、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分类整理和上报,确保政务信息准确无误。
2.健全各项制度
为切实落实文旅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市文旅局坚决落实《延安市文旅局信息发布制度》,按照网站栏目职责与流程完成网站信息发布。制定了《延安市文旅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三审三校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具体任务,按步骤、按要求、有时效地完成信息公开任务。
(二)加强载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
市文旅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以在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各类教育政策和信息为主,举办座谈会、专题调研为辅的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决策科学性。
(三)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积极参加市电子政务办、市委网信办、等部门组织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和写作能力。加强本系统内网站和所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和舆论舆情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市电子政务办要求,及时上传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表、决策预公开、社会公益、建议提案等公开内容。
2021年,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108条,在文旅局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960条,新浪微博上共发布信息104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23条。累计通过延安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领导信箱接收并回复反馈各类建议、咨询、投诉类事务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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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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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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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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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9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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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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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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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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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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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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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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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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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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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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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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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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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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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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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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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2021年我局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足,实效性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已建立相关制度,但仍不够完善,制度的贯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和编辑,保证每次活动的信息公开,积极开展相关活动,为信息公开丰富内容,保障绩效评估指标的完成;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原有的制度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文化和旅游工作,更好地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力争使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