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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延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延安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农业信息中心(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农科路6号农业综合楼405室,邮编:716000,电话:0911—2886159,电子邮箱:yanyxx@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2021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在“延安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栏目,及时发布农业动态、政策解读、财政信息、建议提案等相关信息。按照公开指南和目录,各科室对本科室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最后由市农业信息中心登记汇总,统一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站累计发布政务信息95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6条,政务动态823条,财政信息、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1条。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7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45条;设置解读回应栏目。对于重要的农业政策、群众关注的屠宰和肉品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机购置补贴等进行解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对中央一号文件等以图解文件、视频的方式解读,切实提高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设在线调查2期,并对调查结果予以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1年底,我局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17件,予以公开12件,不予公开5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开设12个专题专栏,本年新增“党史学习教育、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等4个专题栏目。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置了部门文件栏目,提供检索、打印、分享等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评估指标对网站内容的更新发布建立了保障制度,全年日常网站维护工作平稳运行;二是站内搜索功能正常,关键字和分类信息搜索技术可用,极大方便群众快捷查询浏览相关信息;三是在网站首页底部设置网站地图,并对地图进行实时更新,确保地图栏目架构与现有栏目架构保持一致,做到功能易用,导航准确;四是加强网站浏览器兼容性,通过多种常用浏览器访问网站均可浏览。五是网络安全进一步夯实,对网站数据库进行了升级处理,全年未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故。

(五)组织保障

2021年,我局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调整了相关组织机构,明确由张亦君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局政秘科、局科教信息科和市农业信息中心承担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并落实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全年组织、参加2次政务公开培训,3名工作人员组织参加了业务培训,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1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1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较少,部分文件公布缺乏时效性;二是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数量少、形式不够多样化。

针对问题的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2.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对农业政策类信息,紧紧围绕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实质性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