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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延安市林业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统计期限自2021 年1 月1日起至12 月31 日止。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延安市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林业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延安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各类林业宣传信息3300余条,政务微信公众号1282条、政务微博812条,“延安林情”30期,向新华社、人民网、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省林业局、市政府官网等推送原创信息217条,“学习强国”延安平台11条,国家林草局主办的“关注森林网”840条;主动公开政策文件、部门预算等重点信息80余条;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34项,引导干部职工注册“秦务员”APP账号1000余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12345智慧政务服务事项14件、网上留言27条,办结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稳步前行,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信息公开途径较为单一、公开范围不够全面、政策解读能力尚需提升等问题。

2022年,延安市林业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能力、提升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