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1年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正文

延安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两微一网站”,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做好财政政策解读,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结合财政工作职能,主动发布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信息,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财政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年政务微博公开信息352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651条。全年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3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735条,公示公告类59条,基础信息106条,重点领域信息23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运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共办理21件,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12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目前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和分工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办,政秘科综合协调、跟踪督办”的工作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优化整合网站栏目,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确保部门网站更新及时、信息发布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整合优化,新增部门领导、单位介绍、部门机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删减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社会公益等栏目,栏目设计实现整体“布局清晰、公开集中、全面实用”。对网站首页信息检索功能进行升级,着力解决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提供不充分、提供方式不便捷等问题, 让公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同时,安排信息中心对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发布平台进行安全检测,及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排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故障,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信息需经局分管领导签字审定,在局政秘科备案后才可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局属单位全年目标责任考核,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意见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1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延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健全公众参与解读回应机制,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围绕财政预决算、财政改革等重点领域,通过图解、视频、H5等新媒体手段,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和指导督促,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