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络科,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414,邮编:716000,电话(传真):0911-7092414。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全年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52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概况类信息748条,政务动态信息203条,信息公开更新60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43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4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7次,均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确保部门网站更新及时、信息发布规范。 (四)平台建设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通过延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an.gov.cn)、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http://spj.yanan.gov.cn/)网站、微信公众号(延安市为民服务大厅)、新浪微博(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向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及相关工作人员,从组织上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5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有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新媒体平台粉丝量有待提升,新媒体影响力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提高信息上传速度;三是丰富多媒体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发布量,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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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