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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推进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规划计划、重大项目、稳岗就业、社会公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疫情防控等热点信息,以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和公众。二是围绕重大任务做好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延安在行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优化营商环境”“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延安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专题专栏,方便公众快速了解民生与社会有关热点信息。三是聚焦政策解读深化公开。常态化解读市政府常务会议12期,发布解读信息693个,增强了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较2020年增长11.45%,其中予以公开264件,部分公开9件,不予公开26件,无法提供23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政府机构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新增设“内设机构”展示栏,提供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政府内设机构。二是加强信息管理。对市政府现行2部有效规章进行梳理汇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检索、查阅、下载等服务。三是规范发布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对各级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二是重点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建设延安市政府网站智能型集约化平台,打造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电子政务总平台。三是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效能。对全市政务新媒体逐一核查、确定属性、落实主管主办责任,规范开办关停程序,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政务微博全年发布信息20439条,关注量101万人,政务微信全年发布信息30045条,订阅数287万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做好任务分解和绩效考核。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标准、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采取日常巡检、季度通报、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成绩。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66

38

3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2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930

行政强制

9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527.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6

4

10

2

0

9

3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2

2

9

2

0

9

26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1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1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306

4

10

2

0

9

3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2

2

1

0

15

0

0

0

1

1

0

0

0

4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需进一步加强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站集约化建设需全面推进;二是在执行公开、社会公益、重大项目、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仍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筹建全市统一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扎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我市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无缝对接、信息共享,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着重在执行公开、社会公益、重大项目、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政策解读责任,围绕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综合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