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1年 / 本市各区县 / 正文

宝塔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宝塔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aotaq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塔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宝塔区人民政府234室,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8818234,传真:0911-21120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宝塔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1年,宝塔区坚持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政策文件以及各类民生信息;及时转载发布中省市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地方规章制度等信息;通过宝塔区政务服务网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办事通道;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热难点问题,开设专栏、及时更新。2021年,宝塔区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223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921条,掌上宝塔客户端公开信息3187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2115条。开展了15期“民意征集”、10期“在线调查”,发布了10期“在线访谈”,“市长信箱”关于宝塔区的来信370封、“区长信箱”87封,均已按时回复办结,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2件,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7件、无法提供2件,目前均已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建立了由宝塔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建共管的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运行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掌上宝塔客户端和微博、微信公众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质量,2021年对全区政府系统新媒体平台进行了整合,目前,共有29家单位正常运营新媒体账号30个。

(五)监督保障

将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予以明确强调,从制度规范上保证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定期予以通报,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聘请第三方网站检测机构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日常检测,每周出具一份网站内容质量检测报告、一份网站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及时反馈栏目更新、网站外链、文字错误、疑似涉敏感信息等情况,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内容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6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4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宝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经验不足,业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我区将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督促指导各单位切实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二是政策解读工作还需加强,政策解读质量形式还有待提高。我区将不断加强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配以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广度深度还不够。我区将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和形式,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深度,全面、客观、公正地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不断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