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911-2160608;邮箱:1942748172@qq.com)。
一、概述
2016年,我中心按照市电子政务办关于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积极做好网站建设和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发布等工作,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保证了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具体抓、中心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评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干。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召开三次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相关机制,完善了《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遵循的“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为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网站建设,聘请了专业机构重新改版建设,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涵盖了中心全部职责职能及工作动态、结果查询和意见反馈等,达到了要求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没有要求公开但符合公开规定的内容全部公开,既促阳光评审工作,也保障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更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30余条(不含各类文件),其中政务信息28条,重点信息1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条,公示公告20条,网上服务类信息2条,其他各类信息公开50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出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中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任何费用收取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制度不够健全,良好的机制还未形成;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也不全面;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较差,不少工作方面的信息被遗漏;四是信息公开满意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7年,我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科室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及时采集,认真编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四是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业务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