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上级机关有关要求,我中心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秘科。(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C区403室,邮编:716000,电话:0911-2162497)
一、概述
我中心根据市政府《延安市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文件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我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工作的实际需要,抓早动快,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心主任任组长,调研员杨瑞军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管理部负责人、网站负责人、网站专管员组成,层层落实责任,把为缴存人服务,让缴存人满意作为网站工作的重点。同时,中心领导经常上网查看有关工作动态及公众留言,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中心网站的管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底,网站共更新128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35条,主要业务80条,上传图片13张。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中心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在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中,对照相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和主动,有时因为工作忙或其他事情,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已建立相关制度,但还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中心网站从以下两个方面不断改进。
1、继续完善栏目,扩大政府网站覆盖面。按照国家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对于一些纸质文件能公开的要全部公开,逐步推行公积金电子政务,进行网上办公是我们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公积金网站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
2、加强基层网络服务体系。目前我们网站建设仅仅局限于市级,各县区管理部网络宣传平台,还局限于投稿由中心审核发至网站。今后,我们将深化延安市公积金网县区专栏,促进各县区管理部网站专栏的建设,将我市公积金网络打造成精彩、实用的网站共同为公积金事业发展搭建好网络平台。
总之,公积金网站建设是一项富有开创性和挑战性的重要工作,有许多方面需要我们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完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公积金网站建设和公积金网络宣传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