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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市供销合作社认真实施《条例》,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的主要任务,制定信息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有效保障了公众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成立了由市社主任任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供销合作社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和内部审计科两个科室具体负责,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积极开展信息撰写、审核、上报等各项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为使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供销合作社建立了信息撰写、审核、签发、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单位全年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公开供销合作社信息7条,在延安市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8条,并积极向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华合作时报》报送信息,内容涉及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业务拓展、精准扶贫、党建工作等多个方面。

   2、2016年我们对市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进行了板块调整,优化了网页版面。强化了信息工作人员队伍,明确了各科室信息报送数量和信息报送员工作职责,理顺了信息工作体制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社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社未发生任何针对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社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社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社虽然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少,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为此,下一步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信息采编撰写力度,制定信息工作要点,提高信息公开量,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二是进一步修订市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信息公开内容,按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