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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我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将延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布。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上“市直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下 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310室,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169310)

一、概述

2016年,延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严格依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办单位网站名称为:延安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域名为:http://fzb.yanan.gov.cn,登记备案号:陕ICP备07010122号。网站始建成于2011年,新版《延安市政府法制信息网》于2014年11月份正式建成。《法制信息网》共设立单位简介、信息公开、法制新闻、行政执法、立法动态、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十大板块信息。


多年来,在我办的积极努力下,我办单位网站内容不断丰富、功能持续增强,访问率逐步提高,已成为我办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和服务公众、听取民意、与公众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2016年,网站发布信息2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我单位及时主动公开了本单位主要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网站联系电话、本部门业务工作动态、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及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和分解落实情况,转发了省、市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同时公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以办结完成,办结率100%。全年未收到任何人大代表建议。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市政府法制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贯彻《条例》工作中,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送交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数量和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三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形式还不够丰富,长效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2017年我单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在本单位内部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的氛围,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及时效性。二是积极收集市政府法制办在日常工作中的相关重要信息及数据,严格按照信息上网审核制度,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送交。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积极建设长效机制,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提高社会对我单位职能和工作的认识,促进法制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