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和社会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煤炭系统政务信息,促进依法行政,2016年市煤炭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延安市煤炭工业局(地址:延安市新区综合大楼一楼139室,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160319)。
一、概述
2016年,按照《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市煤炭局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科室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政秘科、信息员分级审核、录入、发布,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局党委会议研究后进行答复。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单位网站等,全面公开政务动态、办事指南等工作事项。明确规定以我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同时对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对“机构设置”“安全知识”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科室职能及联系方式都进行了更新,从而使结构更加完善,政务信息更加透明,大大增加了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上传文字信息58条,较2015年增加17条,图片14张。
按要求,及时将需企业了解的政策信息、报送资料要求等在网上公开,方便企业查询和办理。及时将市煤炭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布,促进社会公众对煤炭系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了我局财务预算决算,做到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建立网上在线受理,现场办理、邮寄等多渠道多途径的办理方式,对于在受理范围内的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出答复,不在受理范围或者申请内容不明确能够耐心讲解,避免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出现。2016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政务公开收费标准,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不得超过50元,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进行申请。
由于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度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全年度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还不够全面。为此,2016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提高认识,规范信息公开业务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时限和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网上办理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链接,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