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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保障全体公民和社会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建设系统的政务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延安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城乡规划局政秘科,电话:0911—2160427。

一、概述

根据《延安市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责任科室(单位)、局政秘科、分管领导进行分级审核,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局党组会研究后进行答复。编制发布了我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内容目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和办理流程,明确规定以我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窗口。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文件公开部分。2016年,我局发出的行政公文经办公室逐份审核,在网站公开文件64份。二是审批结果公示部分。2016年,我局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6份,《建设项目规划条件》1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份,全部在网站予以公开。三是网站工作动态更新情况。2016年,我局门户网站共更新工作动态信息35条,其中新闻信息类31条,廉政建设1条,行业新闻2条,领导讲话1条。我局共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部门动态16条,经审核后刊出16条。同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共收到信件24件,均已按要求按期予以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26件,其中政协四届四次B类提案3件,人大四届六次建议3件,政协四届五次提案20件,办理A类件13件,B类件12件,C类件1件,办理率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了政务公开收费标准,明确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不得超过50元。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进行申请。2016年,我局未针对任何政府信息的公开向公民收取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网站建设的水平不高。网站栏目设置不够合理,网站的政民互动功能有所不足,入口不够醒目,操作不够简便,来信留言提醒和应答不够快捷,网站的来访统计分析功能不够强,在线办事功能缺乏。二是由于日常工作没有电子化、数字化,公开信息需要专门进行数据资料采编,工作人员产生了额外的工作量,致使信息公开的内容覆盖不全面,时效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1、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分解信息保障工作任务指标,切实加大对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投入力度。

2、对网站功能进行改进。对网站进行改版、专项提高,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3、强化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