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6年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正文

延安市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延安市水务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水务局政秘科(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901室,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160901)。

一、概述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水务局成立了以副局长马建民为组长,政秘科科长张永峰为副组长,局直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务系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监督、检查、协调工作。我局制定了《延安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市直水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夯实了各有关科室、单位的工作责任,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主动公开了单位主要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网站联系电话、本部门业务工作动态、部门预算等情况工作情况。2016年,我局不断延伸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进一步深化内容、健全制度、丰富载体,发展市直水务系统网络宣传员20余名,对外发布信息200余条。我局在办公大楼一楼安装了电子屏幕,及时滚动宣传我市水利工作最新动态,更新信息51条。同时,我局开设了水务局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宣传水利工作,大力呼吁节水、关爱河道等公益主张,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认识,我局全年印发了《延安水务动态》17期,并定期主动、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在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与代表、委员的“三见面”制度,及时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开展办理,直至满意后以正式复函答复。同年,我局被市政府评为“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先进单位”。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接到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希望公开黄河引水工程最新的进度情况,经过与黄河引公司对接,将引黄工程最新进展情况进行公开。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有待加强,时常由于工作繁杂,未将信息及时在网站上进行更新。二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我局存在对部分主动公开文件的分类不够明确,分类的准确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三是当前网站及政务微博互动性不够,与兄弟单位的微博、微信听众、阅读量、评论和转播相比,我局的官方微博、微信网友数量较少,信息传递效果还不够理想。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认真做好单位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为宗旨,积极拓展门户网站互动功能,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丰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增强信息检索功能,使信息浏览、查询等更加便捷准确,以提高群众对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规范公开行为、完善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增强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逐级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继续推进与经信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新文件、新政策,并同步发布解读信息,帮助群众更快更简单的了解水利文件和民政政策的内容。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健康运转。把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贯穿于信息工作始终,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各项防护工作的落实。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分级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