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开延安市民宗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打算八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民宗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6楼,电话:0911-2160613,邮编:716000)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张勇为组长、副局长张安平、纪委书记刘志诚、调研员王国庆为副组长,综合科、业务科、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综合科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民族宗教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哪些信息能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都要严格审查;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流程。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网站、局政务公开栏、市内有关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
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充分利用好局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办事流程、办公时间、法律依据、办理服务事项、工作动态等,同时坚持利用《延安电视台》、《延安日报》等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民族宗教部门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数据
2016年全年在政府信息网公开信息63条,在我局网站公开信息128条,其中市局网站“工作动态”55条,政策法规15条,“延安民族”2条,“公示公告”24条,“政务公开”27条,延安民族1条,“延安宗教”2条,“办事指南”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大部分是面向服务对象现场、书面告知或电话提供相关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宗教场所设立审批、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等事项。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事网络信息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
(二)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
(三)我局网站版块设置不够完整,如政民互动版块缺乏在线、留言互动,依申请公开版块申请表格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不够明确等。
(四)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信息网上传信息量应进一步增加。
八、下一步打算
(一)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局各科室人员调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补充网站版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
(三)加强培训考核,提高公开水平。加大信息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