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016年我局对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建设,新版网站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新版网站共设有7大类、31项重点功能板块,栏目设置严格按照政府网站相关设置要求,突出“为民、利民、便民”特点,强化“可视、可读、可感”,新增了食品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专项整治动态、媒体宣传报道等市民关注的热点专题类栏目,改进了局长信箱、咨询建议等互动交流栏目,使其操作更加方便快捷,特别推出了“你点我检”专题调查栏目。2016年度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录入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730条,在市局政务网站上传400条政府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涉及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本情况、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业务服务、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动态、饮食用药科普知识、行政许可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食品抽检信息等方面,方便了群众便捷直观地了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工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建章立制,保证工作运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配套制度。认真抓好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规范,深化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突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权力运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等公开重点,做到目录形式与监管业务相统一。分类界定了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对主动公开的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说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明确、有章可循。
三是构筑平台,积极推进公开。积极加强网站建设,在本单位网站中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确保让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抓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促廉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巩固政务公开栏、办事须知等公开形式的同时,注重通过三条途径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一是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和市局新浪、腾讯政务微博、我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我局设在市政务大厅的受理窗口向市民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发布和媒体报道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2、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大力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市局网站管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其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3、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市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常年公开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间等事项,在本局网站逐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流程。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016年,我局共接到4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处理完4条,全部按时予以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不收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其中协办1件)。对此,市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将10件建议及提案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承办领导、承办科室和完成时限,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与代表委员沟通三联系制度,严格执行“三见面”规定,所有建议和提案全部按期办理完毕,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达100%。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亮点和监管成效信息等重点信息未能充分反映,信息公开时效性也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利用新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安全意识不够。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意识不够,未引起高度重视。
2.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重要性的宣传。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高度保持信息安全工作的警惕性,从政治和大局出发,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考核。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相关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做到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的执行力度,责任追究力度。要强化问责制度,对于行动缓慢、执行不力、导致不良后果的单位、科室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