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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现将延安市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布。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信访局政秘科(地址: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C段一楼,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62181,网址:http://xfj.yanan.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信息公开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信息,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我局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发布了本单位机关机构设置、职能、信访制度、信访工作动态、信访典型案例、信访工作流程、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以及行政经费预决算等情况。我局对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9条,比去年多公开17条,同比上升43.6%。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延安市信访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2.通过媒体、报刊和信访联合接访大厅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公布政务信息。

3.及时回复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分发信箱信息。

4.针对网站督查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整改。

5.入驻延安信访头条(www.toutiao.com/m5147335813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开信息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单位门户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需继续规范、形式需多样,网络安全意识和技术保障需加强,资金投入需逐年提升。

(二)改进措施

结合信访信息化建设,增强工作力量,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信访制度、典型案例、政策解答等信息,增设互动栏目;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及时办理网上信访事项,方便群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