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现公布延安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2016年社会救助基本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4楼,联系电话:0911-2160455。)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延安市贯彻实施《条例》和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规定的重要工作。2016年,在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大力抓好民政工作领域重点信息公开,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民政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发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确保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民政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系统电子政务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的采集上报和发布工作。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都设有专兼职信息员。
(二)拓宽公开渠道。为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长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我局通过多形式、多途径的渠道发布政务公开信息,让广大市民在最快的时间内了解和掌握民政的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我们始终把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作为宣传民政工作的重要阵地,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较好地拓展了信息公开发展空间。
(三)规范公开内容。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过市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两次审核,重要信息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建立网上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机制,当日信息当日发,专项工作定时发,一般信息动态发,互动信息及时发,始终保持信息公开的新面貌、新动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拟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审查,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印发正式文件321个。其中:应该主动公开的文件数量97个。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布公开的信息数量435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开的信息数量112条。同时,全年累计接待群众咨询信件及电话2000余人次,均做到耐心细致地答复,未发生一起群体投诉事件。

图表一:2015年和2016年市局印发正式文件个数表

图表二:2016年市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表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开信息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2016年全市社会救助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支出各类救助资金5.61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57万户、13.69万人,农村五保对象5838人,医疗救助65196人次,临时救助45523人次,有力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6年,我局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案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主办6件,协办3件,提案涉及养老服务3件,优抚安置2件,社会救助2件,殡葬改革1件,特殊儿童关爱1件,所有提案全部答复完毕,做到了按时办复率100%。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网上互动不够经常。
(二)改进的措施。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狠抓思想教育,提高部分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认识,改变以前那种工作“推一推、动一动”的消极心态。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三是在实行内容全方位公开的同时,更加注重双向互动交流。我们将进一步维护好市政府网站和我局民政局网站,做好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互动栏目建设,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进行解读,努力使政务公开取得更大的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