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6年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正文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延安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延安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工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明确各单位(科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并对其具体行政行为负责。

(二)规范流程,明确时间节点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建立“接办分离、流程优化、责任明晰、时限明确、衔接闭合、风险可控、整体联动”的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机制,对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方式、流程、时限等进一步进行规范,明确每个环节明确责任人及办理时限,以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升依申请公开能力水平。

(三)依托国土宣传活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充分利用开展“地球日”、“土地日”、“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的契机,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在4.22“地球日”和6.25“土地日”宣传周期间,我局以“三走进”(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问题)活动面普及上千市民、上千农民,报纸发行普及面涉及上万群众)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矿产审批流程、征地补偿标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4条,各类公示公告类信息2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6条,人事信息4条,文件类信息262条,财务类信息12条,土地管理类信息25条,矿产管理类信息32条,地质灾害类信息18条,其他各类信息7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对在受理范围内的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出答复,不在受理范围或者申请内容积极主动联系申请人,发出告知书,避免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出现。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非本单位掌握信息3件,申请延期回复3件,当即回复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全部实行免费公开,因此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2016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度100%。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面还不够大、干部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不够高和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类别还不够齐全等方面。

2017年,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梳理我局及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状况,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电子化程度,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执行和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