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年度报告由整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延安市老区扶贫开发局(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169201)。
一、整体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16〕91号)文件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我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局全年共上传文字信息283条,图片信息120条,主动、及时地将信息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扶贫办门户网站、延安日报、延安市扶贫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我局注重网民留言和各级领导信箱留言的办理工作,按照业务范围拟办各科室和各单位及时反馈答复。同时,我局精心编制了《精准扶贫动态》和《脱贫攻坚月报》两种简报,及时宣传报道全市扶贫开发情况,2016年共印发简报63期。为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及时纠正和查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我局于2016年6月28日开通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2016年共接到监督举报电话23个,均已成功受理。

二、主动公开情况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在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全面、准确搜集系统整体工作动态的基础上,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全年运行情况。
我局坚持重实际、求实效,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有效提高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除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之外,突出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在信息采编上:要求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搜集整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业务工作亮点,认真总结提炼,及时公开发布,从整体上反映了全系统工作动态,达到反映动态,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接受群众电话咨询和当面咨询百余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因扶贫开发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复印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承办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2件(第18号建议和安勇烨等四位代表会后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第211号、276号、277号)。
(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2016年4月26日,我局已将建议事项办理情况书面答复建议代表。截至目前,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号建议,牵头代表白席能反馈意见为满意;安勇烨等四位代表会后建议,由于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经与各位代表沟通,牵头代表安勇烨反馈意见为基本满意,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建议事项跟踪落实工作,力争代表满意。
(二)关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016年5月10日,我局已将建议事项办理情况书面答复建议代表。截至目前,第211号、276号、277号提案,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有关要求,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网站服务功能和互动功能还不够健全。
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落实中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努力做到不遗漏、不延迟,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关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建立信息公开预审制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