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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延安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七个部分。本年报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下载浏览。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4号楼108室,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163108)。

一、概述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省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以贯彻《条例》为主线,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时编制、补充完善《指南》和《目录》的内容,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57号)要求,我市细化各项要点,制订有效措施,下发了《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16〕91号),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部署的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基本形成,工作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1100条,平均每天发布50余条信息,网站全年访问量1600万次,日均访问量达4.3万人次,最高时突破5万人次/日。《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公开信息6223条。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所增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好的保障。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政府文件、人事信息、政府采购、规划计划、法律法规、三农信息、社区信息、社会公益、食药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为加强政民互动,增加沟通渠道,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新浪、新华、腾讯微博,全年发布信息3285条。

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网站英文版和手机版,增加了无障碍浏览方式。今年“市长信箱”共收到来信1069件,答复999件,办复率为93.36%;“百姓关注”发布93条信息;“市民热线”每月整理发布1期;制作“在线访谈”6期;开展民意征集7次,网上调查6次。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我市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核心,为扩大公众参与度,积极邀请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落实;主动公开了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主动公开了各级政府预决算和支出,除涉密信息外,全部公开。各县区、各部门对照要点分解细化方案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刊物、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了多种方式的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全年通过网站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方面的信息72条,其中,延川县公开信息17条,志丹县公开信息5条,洛川县公开信息1条,市环保局公开信息4条,市食药局公开信息23条,市人社局公开信息5条,市城管局公开信息7条、市人防办公开信息8条,市文物局公开信息2条。我市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清单于2016年7月1日向社会公布。结合简政放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力打造“阳光、务实、惠民”的政府。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市政府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延安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对市级单位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全面推行绩效预算管理,对部门预算、专项预算编制,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建立了市对县区财政绩效考评奖补机制。市财政局汇总统计了2015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共支出5894万元,比上年下降32.31%,其中,出国(境)经费34万元,车辆购置费260万元,车辆运行费4693万元,公务接待费907万元,占比分别为0.57%,4.41%,79.62%,15.38%。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为深化改革,我市向全社会公开了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实现市县区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对涉及公共资源配置的交易纳入平台统一进行,及时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内容。市住建局公开了城市住宅建设工程造价指标项目信息;市房屋征收局通过网站公开了旧城改造等项目批复信息,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及奖励、补助政策等在一定征收范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开透明、阳光征收;市国土局公开了一系列建设用地信息;市发改委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报送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清理意见的通知》(陕发改项目〔2016〕526号)精神,要求对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规章和文件进行清理。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各县区、各部门主动、及时公开项目实施、监测、检查和执法等方面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民生改善信息公开方面,我市建立了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公开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及时公布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资金支出等信息,集中展示补贴申领条件和申领程序等信息,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和政策,把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进行公开。市发改委通报了全市4月份、5月份、6月份和7月份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延政办发〔2016〕31号),就道路交通、公众聚集所消防、煤矿和危险化学品等12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排查;市环保局召开了环境空气质量和综合治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不断改革环保煤供销管理体制,不断推进气化延安建设,不断健全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强化联防联控,严格考核奖惩,全面完成了节能减排任务,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并且每天对环境质量检测情况进行通报。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市人社局开设就业服务专栏,定期公开全市就业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延安大学在其网站上公开了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学生资助信息;市人社局在其网站公开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法规、办事服务,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保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等信息。我市积极推行实体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搭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让政府更透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6、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先后制定了《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五项管理制度和《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暂行)》,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予以落实。每月在食药监局网站公开安全监督抽检食品药品名称、批号、标示生产企业。市食药局在其网站发布食品药品信息66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9条,食品抽检信息16条,文件通知3条,并开设食品抽检信息、行政处罚、文明餐桌、“四小”行业整治、“2+1”三城联创、舌尖上的延安6个专题专栏。为全面做好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食药局有关领导对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前期检查指导,对各餐饮单位食品原料控制、餐饮具消毒保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操作间环境卫生及各类硬件设备运转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

7、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方面。我市建立健全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信息公开制度,设立信息公开平台,对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依法及时准确的进行公开。国有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公开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等信息。

8、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方面。面向社会全面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定期公示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法人登记证号、名称、地址、等级评估结果和年检结果等信息。分类编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3类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等9种业务的《分类服务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正式开通了在线受理、回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功能,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和公共职能企事业单位的权限分配,通过对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通过网上申请的政府信息都能直接转达所要求答复的县区、部门,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能及时通过网络,按照统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规范的答复格式,对申请人进行认真受理、登记、回复。

据统计,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9件,回复19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复印、检索、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度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案件。

六、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6年,我市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各位代表和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宏观性、前瞻性的建议。据统计,市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5件,其中,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05件,占总数的91.3%;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6件,占总数的5.2%;所提问题因受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4件,占总数的3.5%。市政府系统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24件,其中,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00件,占总数的92.59%;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0件,占总数的3.09%;所提问题因受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14件,占总数的4.32%。

截至2016年底,所有建议提案全部答复建议人并征求意见,115件建议代表均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满意率100%;324件政协提案者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289件,基本满意32件,表示谅解3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结合我市个别县区及部门反映情况,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均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办理,人员流动性大,导致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程度参差不齐。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准确,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各级行政机关向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不理想,急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三是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继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建立社会评议考核保障制度,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考核范围。四是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着重按照提供统一查阅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全面加强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