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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
延安市宝塔区水务局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索 引 号
11610600016074493T/2022-013605
发布时间
2022-12-08 09:41
发文字号
延政函〔2022〕192号
成文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12-0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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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水务局:
经研究,同意收回延安市宝塔区水务局15.9944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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