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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11-10 11:24

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建议》(第10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部门联动,合力推动立法

2022年9月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进一步明确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责任,为下一步做好犬类管理指明了方向。10月份,市政府办已将《延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其中规划包括《延安市养犬管理条例》。

二、持续加强整治,合理规范收容

今年7月7日,市城管执法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市区流浪犬只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宝塔、安塞区政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整治,规范养犬行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新区管委会新建了临时犬舍,并对流浪犬予以临时喂养、隔离、防疫。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联系人:马 杰 联系电话:0911-7099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