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岗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巩固封山禁牧成果的建议》(第7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封山禁牧责任书,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封山禁牧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乡政府将各级管护人员的责任与工资挂钩,落实管护制度和责任。同时,推动封山禁牧工作与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市、县、乡设立封山禁牧群众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了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封山禁牧跨区域市县联防联控协调机制。今年6月份,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建立跨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林业局、市退耕办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畜牧)局、市退耕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封山禁牧跨区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组,市林业局为牵头单位,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退耕办。协调工作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研究分析县(市、区)域间封山禁牧发展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安排,协调解决相邻县(市、区)在封山禁牧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抓好交界地带封山禁牧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并督促整改。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抓好乡镇(街道)区域交界地带封山禁牧工作。一年来,全市累计打击违规放牧事件1000多起,取缔不具备饲养条件的养殖户500余户,劝卖羊子30万余只,查处罚金42万元,行政拘留26余人。
三、持续开展封山禁牧整治。今年以来,市退耕办持续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以及有放牧现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上报整改结果。同时加大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对不规范养殖户,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整改一户销号一户,确保野外偷牧、散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抓好转产转型舍饲养殖等工作。各县(市、区)积极抓好舍饲养殖工作,动员支持各养殖户种植苜蓿、沙打旺等优质牧草,解决牧草短缺问题。高标准建设圈舍,从根本上解决放牧问题。同时,将市、县扶持养殖的惠农政策与落实禁牧制度结合起来,引导养殖户改变羊子品种,实行转产转型,对于既不转型又不支持禁牧政策,凡发现有放牧问题的养殖户一律追回已经享受到的扶持政策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封山禁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联系人:马 杰 联系电话:0911-7099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