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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安市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2-27 11: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延安市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回信精神,大力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引导老年人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根据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三秦银龄行动”的通知》要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老年群体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和专业优势,引导广大老年人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弘扬“老有所为”的积极老龄观。

(一)基本原则

自觉自愿原则:尊重老年人意愿与选择,依其兴趣、特长、身体状况鼓励自主报名参与,保障其参与积极性与主动性。

量力而行原则:考量银龄人才年龄、健康、技能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服务任务与强度,避免过度劳累,服务中注重保护其身心健康,确保可持续贡献。

需求导向原则。围绕社会重点领域(卫健、教育、科技、农业等)需求,精准对接银龄人才与用人单位,经调研了解各地各单位需求,针对性组织项目,切实解决问题、产生社会效益。

安全保障原则:以老年人安全为前提,健全保障机制,评估服务环境与条件,排查风险,为老年人购意外险,加强安全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意外,保障其生命健康。

协同推进原则:强化政府部门、涉老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协同,老龄机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政策扶持,涉老组织发动人才,企事业单位提供平台资源,用人单位承接管理,构建多方联动格局,推动行动深入开展。

激励关怀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有关规定表彰奖励表现突出的银龄人才与组织,同时关注老人生活需求与心理状况,提供帮助支持,增强其获得感,激发持续参与热情。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各单位制定“银龄行动”相关领域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全面启动“银龄行动”。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至少开展1项主题活动,吸引百名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的老年人参与。

2026-2027年,完善“银龄行动”规章制度,在拓展“银龄行动”服务领域的基础上,推动“银龄行动”扩面增效,形成覆盖一定区域范围的老年志愿服务网络,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每个专项行动至少打造一个“银龄行动”品牌。

2028年,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银龄行动”运行机制,使“银龄行动”机制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全力推进“银龄行动”圣地品牌打造,力争在全省范围内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二、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主要任务

1.乡村振兴助力行动

农业技术指导:组织具有农业种植、养殖经验的老年农业专家、技术人员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管理深入农村,开展农业科技创业服务工作。通过开设产业培训、知识辅导、田间课堂等形式,指导农民科学种植、养殖,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发特色深加工农业产品,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与康养、旅游、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乡村规划设计:邀请老年建筑、规划、园林等专业人才参与乡村建设规划,对乡村基础设施布局、民居改造、乡村景观打造等提供专业意见,协助农村开展乡村规划、生态保护等工作,提升乡村建设的科学性与美观性,助力乡村建设和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科技服务创新行动

企业技术顾问:鼓励老年科研人员、工程师等与中小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作为企业技术顾问,参与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工艺改进等工作,发挥他们的经验和智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科普宣传教育:组织老年科技工作者深入学校、社区、科技馆等地,开展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技实验演示等活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激发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创新思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科协、市工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传统文化传承行动

传统文化传承:发动具有文化艺术特长的老年民间艺人、戏曲爱好者、书法绘画大师等,组建“银龄讲师团”深入乡村、社区开设传统文化传承工作室或兴趣班,传授剪纸、说书表演、舞蹈、书法、绘画等传统技艺,培养新一代传统文化继承人。

红色文化传承。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为主体,开展党的光荣历史、革命先烈英雄事迹等宣传宣讲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走进千家万户,充分发挥老年人言传身教作用,积极开展“家风、家教、家训”传承道德教育。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教育支持辅导行动

教育辅导服务:鼓励老年教师到农村、偏远乡镇学校支教,参与课程教学、师资培训和教学研究等工作,改善当地教育教学质量。成立教育辅导志愿者团队,为贫困地区学生、留守儿童、学业困难学生提供课外辅导、学习方法指导、心理关爱等服务,助力教育公平与青少年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卫生健康关爱行动

医疗健康服务:鼓励组织退休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巡诊、义诊、坐诊,为居民提供免费体检、健康咨询、疾病诊疗等服务,完善诊疗体系、提高诊疗技术、优化管理方式、搭建转诊通道等,缓解基层医疗人才短缺问题。

医疗经验传承:邀请经验丰富的退休医学专家开展医学知识讲座、临床经验分享会等活动,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医疗技术培训,为年轻医疗卫生工作者传授临床经验、诊疗技巧和医德医风,提升基层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服务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6.社会治理参与行动

社区志愿服务:助力基层治理,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发挥社区“五老”作用,结合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鼓励社区老年人参与“银发巡逻”、儿童托管、探访关爱、扶残助残等活动。发挥老年人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完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模式的形成,加快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发展。鼓励组建“银龄讲师团”深入乡村宣讲,助力破除农村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涵养文明乡风。

村(社区)矛盾调解:选拔具有丰富社会经验、善于沟通协调的老年志愿者担任村(社区)矛盾调解员,通过“村(居)民议事会”等形式建言献策,发挥老年人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参与村(社区)邻里纠纷调解、家庭矛盾化解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助力普法维权行动

助力普法维权:支持探索设立社区“银龄行动”帮扶站,动员老法律工作者定期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调解等各种非诉讼代理服务。支持老法律工作者运用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民事调解等活动,帮助群众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8.强身健体宣教行动

体育健身宣教:组建老年群众“健康达人”“运动达人”健康宣教队伍,组织退休老运动员、老教练深入社区,指导各类人群开展适合不同年龄结构特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提升全民健身效果。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9.幸福互助养老行动

互助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互助养老,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帮助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照料、送餐助餐服务。鼓励老年人以自家居住地为中心开展邻里互助,通过日常巡视探访,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提供代买代缴、寻医送药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人才建设帮扶行动

人才建设帮扶:组织老年专家深入了解当地人才需求和发展状况,提出针对性的人才振兴建议。选拔养老、医疗、教育、农业、畜牧业、科技、法学、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领域,年龄在60-70周岁,政治素养及道德品行过硬,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退休人员和有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经历的行政管理退休人员。合理搭配银龄人才库中不同领域专家及老年志愿者,分别形成具有互补性和协作性的专项行动银龄服务团队,搭建“银龄”人才与服务地的对接桥梁,向基层传授现代专业技术、管理能力,助力青年人才成长。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局、市民政局、卫健委、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步骤

1.筹备启动阶段(2025年10月-2026年3月)

制定全市实施方案与各部门职责,在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等十大重点领域实施“十大示范银龄行动”。各责任单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行业方案、管理激励制度、服务规范及招募方案,组建志愿服务队,举办市级启动仪式并颁发标识与队旗。对入选老年人开展服务内容、安全知识等岗前培训。

2.实施完善阶段(2026年4月-2027年12月)

各县(市、区)在全国“银龄行动”信息服务平台发布需求。市级牵头负责单位分配参与者至用人单位,并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成效宣传等各项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建跟踪评估机制,实时收集资料建活动档案;创新载体,推动“银龄行动”线上线下结合,对接供需信息、打通平台,提供志愿者及组织注册、项目申报,打造典型案例;完善制度、壮大银龄人才队伍,激发行动活力。

3.总结规范阶段(2028年1月-2028年12月)

各责任单位从目标达成、服务效果、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全面评估行动。总结优秀案例并在全国“银龄行动”信息服务平台及媒体宣传,打造圣地银龄品牌。表彰优秀参与者与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保障“银龄行动”规范化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招募强统筹。“银龄行动”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市民政局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具体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银龄行动”列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好,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新格局。各责任单位发挥行业优势创新推进,按“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灵活招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明确服务期限、工作内容、补偿奖励,保障合法权益。

(二)经费科研双赋能。探索多元激励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及责任单位合理制定银龄人才补偿制度。明确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奖励、科研及报酬费用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搭建工作室、工作站等平台,支持银龄人才结合地方民生与重点产业需求,联合用人单位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按规定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现金、股权奖酬。

(三)生活康养全护航。银龄人才服务期间,用人单位依资产实际与政策提供食宿支持,为其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座谈走访解决工作生活困难。以“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模式,建设“医养研娱”一体化基地,提供免费常规体检,选送高端人才免费疗养,保障身心健康。

(四)人才管理重规范。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制定《专业领域银龄人才管理办法》,明确人才等级认定、服务标准、考核待遇、表彰奖励及保险保障。市委社会工作部将银龄人才纳入志愿者管理体系,开展注册认证、服务记录、星级认定,评优选树预留专属比例,增强荣誉感与成就感。

(五)监督评估提质效。市政府将行动落实纳入老龄工作督导评估,强化经费绩效评价,建立通报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责任单位制定评估细则,定期评价工作并强化结果应用。各单位指导用人单位做好银龄人才审核与服务保障,加强日常管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宣传部门开设老龄专题栏目,宣传行动意义、成效及典型案例,褒扬奉献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银龄人才”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