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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安市中医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
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23 10:4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中医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2025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中医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

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不断提升市域内医疗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推动我市医联体建设科学规范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陕卫发〔2023〕65号)和《延安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延市卫发〔2023〕136号)要求,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深化医改有关部署精神,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持续推进健康延安建设,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以落实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为重点,持续优化城市医疗集团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三级医院牵头,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成员”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和系统连续的诊疗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奋力谱写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新篇章。

(二)坚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市域医疗资源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充分整合医疗资源,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2.坚持统筹协调。加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规划和指导,推动政策协同和管理协同,强化系统性、协同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3.坚持分工协作。按照功能定位,以提供安全、有效、可及的医疗服务为核心,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4.坚持一体管理。以强化管理、合作互动为纽带,整合医疗资源,发挥集约优势,通过业务管理、技术提升、人才培养等,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共享,发挥牵头医院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市域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5.坚持资源共享。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搭建区域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6.坚持互利共赢。充分保障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各方利益,满足各成员单位的实际需求,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整体提升”目标。

7.坚持六个不变。坚持成员单位名称、隶属关系、资产归属、单位性质、财政投入方式、单位职工身份不变。

(三)主要目标

2025年12月底,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健全支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发展的配套政策,创新完善机制体制,形成资源共享、管理同质、服务高效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2026年6月底前,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逐步实现一体化管理,建成管理机制更加科学、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模式更加优化、医疗资源供需更加匹配、就医格局更加合理、居民就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二、运行模式

(一)合理规划网络。组建由市中医医院为牵头医院,安塞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为分院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安塞区根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将基层医疗机构划分为南、中、北三个片区,分别由区级3家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网格化管理和医疗集团服务延伸,南片区由砖窑湾镇卫生院、砖窑湾镇卫生院西河口分院、高桥镇卫生院、高桥镇卫生院楼坪分院组成,由区妇幼保健院进行管理;中片区由招安镇卫生院、招安镇卫生院王窑分院、沿河湾镇卫生院、真武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由区中医医院进行管理;北片区由建华镇卫生院、建华镇卫生院谭家营分院、坪桥镇卫生院、坪桥镇卫生院王家湾分院、镰刀湾镇卫生院、化子坪镇卫生院组成,由区人民医院进行管理。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整合市、区两级中心医疗资源,优化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促进医保总额打包支付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建立远程医疗平台,依托延安市整体医疗信息系统提升计划,由市中医医院协助,应用“互联网+”技术,为安塞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教学、培训、转诊等服务,最大限度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利用效率。

(二)健全治理机制。在延安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延安市中医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理事会和总院。理事会设在安塞区卫健局,理事长由安塞区卫健局局长担任,负责落实管委会关于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工作机制,监督医疗集团的运营和管理,审定集团业务发展规划。集团成员单位人事任免由理事会商总院提出意见报管委会研究,按照原渠道进行选拔任用。总院设在市中医医院由市中医医院院长担任总院院长,设副院长4名,分别由市中医医院业务副院长和安塞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院长担任,负责集团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研究制定集团运行实施计划,制定集团运行制度流程统筹医疗资源调配,构建医疗质量监控体系,规划重点专科建设组织人员培训,开展业务指导帮扶,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成员单位综合诊疗能力,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流程健康服务。延安市中医医院加挂“延安市中医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总院”牌子;安塞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分别加挂“延安市中医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安塞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分院”牌子。

(三)明确功能定位。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负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集团总院:重点提供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负责接收上转患者,并将符合下转患者有序转诊到成员单位。同时,为区级分院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通过专科共建、下沉巡诊、教学查房、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重点提升分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集团分院: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总院下转患者的连续性医疗服务;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创新传承中医药服务、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区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对口支援、疫情防治等指令性任务。

基层医疗机构: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做好双向转诊康复服务,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调配乡村服务资源,承接好分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一体化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

1.人员管理一体化。总院根据分院管理需求,按照“动态调整、精准选派”机制,选派管理骨干到分院担任院级领导,分院也可以选派骨干到总院管理岗进行挂职锻炼。集团内业务人员按照“双向流动、岗位轮转”模式,总院业务骨干在分院带教坐诊,分院业务骨干到总院短期进修学习,集团内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参加总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实现人员培训一体化管理。总院统筹建立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结合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安塞分院运营管理、专科建设、人才培养、成本控制、信息化建设等管理措施,不断提升“国考”各项指标值。

2.财务管理一体化。集团成员单位保持原有资产产权、债务债权所有权保持不变,按照“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总院对各成员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满足政府、部门和集团管理需要,实现财务管理标准一体化。

3.药械设备管理一体化。集团统筹建立诊疗设备台账,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可由集团根据业务需求统一调配使用,保证成员单位药品、器械、耗材、设备采购自主权和审批流程不变。总院建立共享药库,各成员单位紧急短缺药品由共享药库调配使用,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保障。总院根据分院诊疗需求统一调配使用总院院内中药制剂,同时帮助分院研究开发院内中药制剂,进一步提升分院的综合发展能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的中药制剂服务。

4.临床服务一体化。总院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各学科融合分院对应专科,由总院学科主任兼任分院对应科室的主任或名誉主任,在分院专科设置执行主任和护士长,搭建专科业务融合发展平台,实行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重点协助分院依托中医药特色打造康复医学、影像、检验等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在专科建设的基础上,共建老年医学、康复理疗、未病等科室,进一步提高分院中医药、特色诊疗、综合内科等专业诊疗能力,依托总院人才资源优势,为分院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全面提升诊疗能力。

5.急诊急救一体化。总院统筹建设“五大中心”,整合集团内急诊急救资源,推动市区低空经济(无人机应急服务平台)建设,对分院进行院前急救资源调度、救治指导、急诊急救院前、院内业务培训等一体化管理,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完善和提升基层成员单位“救治中心、急救单元、急救站点”建设和设置,配齐专业人员和急救设备,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安塞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急救服务网络,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

6.检验检查服务一体化。总院要依托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示范项目,强化信息化水平,根据延安市整体医疗信息系统提升计划,统筹建设检验、影像、病理、心电、超声、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推进临床路径统一实施、医疗质量统一管控、医疗服务统一规范、检验结果统一互认,实现集团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让群众享有更多的就医获得感。

7.质量管理一体化。总院统筹设置医务、院感、护理、门急诊、药事、病案、住院服务、患者转诊、公共卫生等管理中心,推进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同质化管理。总院要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通过专家派驻、业务指导、临床带教、协同合作等多种方式重点提升成员单位医疗质量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实现集团内质量管理一体化。

8.信息管理一体化。总院依托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成员单位信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启动,以及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信息化整体架构设计、互联互通、维护运营、网络安全等工作,实现电子病历、就诊信息、健康档案等医疗卫生信息在集团内有效共享。开通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实现“基层检查、市区诊断”的诊疗模式。

(二)一体化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体系

1.畅通双向转诊通道。根据集团内医疗机构自身功能定位,严格落实急慢分治要求,制定集团内双向转诊标准与规范,优化双向转诊流程,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基层成员单位首诊疑难重症或急性期患者,受基层技术条件限制难以诊治的患者逐级上转。发挥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作用,提升基层医疗能力,做好总院或分院逐级下转慢性期和恢复期患者的接续性医疗服务。总院对转诊患者简化就诊流程、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并预留一定号源、床位,集团内经基层转诊的签约居民可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逐步实现有序合理、连续高效的分级转诊服务。

2.强化医防协同服务。强化集团内各单位与同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协同,加快推进防治结合的服务模式。分院统筹建立平急结合的医防协同机制,推动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实现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人员、信息、资源、服务等方面的协同,做到防治服务并重。分院完善网格化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以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主要内容,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总院承担各成员单位人员培训,提高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参与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3.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集团内符合条件的二、三级医院专科医师下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组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根据网格内居民健康需求,设立针对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中医特色、中医套餐”个性化签约服务包,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服务的工作机制。

4.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在集团内重点发展中医药特色的未病预防保健、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草药治疗、针灸康复等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的中医综合服务,总院带动分院,分院延伸基层,选派中医、针灸、康复等专科医师定期指导,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促进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中西医多种服务,推动中医药协同创新发展。

(三)一体化建立健全协同规范发展新机制

1.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明确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集团内成员单位在保持原有政府投入方式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医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专科建设、人才培训、科学研究等,带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水平。

2.优化人事薪酬制度。集团成员单位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内部绩效分配等方面保持自主权不变。按照“两个允许”要求,总院统筹建立符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指导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改革,建立合理的内部薪酬机制,优化薪酬结构,创新分配方式,逐步缩小集团内医务人员薪资待遇差距。

3.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外部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网格化布局、紧密程度、就医秩序、服务效能、运营管理、保障机制、满意度评价等,推动总院和各分院落实功能定位,促进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4.强化医保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结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需求,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保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建设,探索医保总额预算给集团总院,推动医疗集团内部成员用药目录统一和上下转诊政策衔接。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凸显中医药在基层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优势,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实现分级诊疗和资源共享。

四、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5年12月)。制定印发延安市中医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做好揭牌、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按照延安市中医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相关工作,加强部门联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集团章程,建立议事决策机制、管理规章、绩效考核评估等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三)评估阶段(2026年7月至8月)。市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依据评估结果,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具体思路和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各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和安塞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高位谋划部署,压实工作任务,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高效运行、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市、区卫健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紧密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规划指导,统筹市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协作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医保部门要完善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统一用药目录、上下转诊政策衔接等工作;编办、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全力服务和支持紧密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在执行编制备案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提升财政资金投入及重点项目资金支持给予倾斜,全力服务保障试点工作。

(三)加强监测评估。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连续医疗服务工作跟踪和督导机制,按照实施方案的计划进度,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和评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城市医疗集团要充分利用发挥好各种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广泛凝聚工作合力,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服务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延安市中医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理事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