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延安市市级罚没财务管理办法》
承办单位:市财政局
决策时间安排:第一季度
二、制定《延安市市本级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承办单位:市住建局
决策时间安排:第一季度
三、制定《延安市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承办单位:市住建局
决策时间安排:第一季度
四、制定《延安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承办单位:市住建局
决策时间安排:第二季度
五、制定《延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
决策时间安排:第二季度
六、制定《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决策时间安排:第三季度
七、制定《关于全面加强“五上”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
决策时间安排:第三季度
八、制定《延安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承办单位:市气象局
决策时间安排:第四季度
九、制定《延安市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承办单位:市数据局
决策时间安排: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