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机构 / 市政府办 / 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机构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本年报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an.gov.cn)下载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101室;

邮编:716000;

电话:0911-7099180;传真:0911-7099183

电子邮箱:xxb2136499@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函〔2020〕56号),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77条。其中,政府领导信息2582条,政务督查信息32条,会议公开信息126条,政府文件信息136条,政府工作报告信息1条,延情通报(领导讲话)信息1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件,其中网络申请14件、信函申请1件,目前均已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4件、其他答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完善完善《延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延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是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二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内容保障等工作制度与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流程,严把信息发布的“出口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网站集约化建设,打造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电子政务总平台。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要闻动态12556条、政府信息公开信息5743条、在线访谈18期、征集调查18次。网站页面总访问量达400万次,日均10959次以上。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2020年,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584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227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建议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进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印发政府网站问题预通报19期(首页、栏目信息不更新)、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4次通报3次,下发全市政府网站预警监测提示信息95期(不可用链接、疑似错别字、敏感词),印发《政府网站监测预警周报》47期、《政府网站监测预警月报》11,使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整体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多次受到省政府办公厅的通报表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12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9.7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现有公开内容与群众期望还存在差距,公开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检查监督效果有限,影响到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要深入政务公开检查与监督,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政务公开责任主体落实工作;三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除上述情况,还有以下工作情况

9月9日至9月11日我办举办2020年政务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了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领导和专家教授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互联网+监管”等内容进行讲授。各县市、、各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的领导及工作人员15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