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资环〔2025〕14号文件,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93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单位/县 | 金额(万元) | 资金用途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文号 |
桥山国有林管理局 | 63.00 |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5〕23号 |
吴起县 | 30.00 |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5〕23号 |
志丹县 | 90.00 |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5〕23号 |
宜川县 | 30.00 |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5〕23号 |
黄龙县 | 80.00 |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5〕23号 |
合 计 | 293 |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