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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林场
巩固提升任务)分配结果的公告

2025年7月11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资环〔2025〕12号文件,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任务)522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县

金额(万元)

资金用途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文号

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

202

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 大岔国有生态实验林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32号

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

100

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 官庄国有生态实验林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32号

宝塔区

128

宝塔区姚家坡国有生态林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32号

子长市

92

子长市中山川国有生态林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5〕32号

合   计

522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