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市八一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
为加强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省民政厅安排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不含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9年7月1日-7月15日,各养老机构自评,报送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自评表、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2019年7月16日-8月10日,各县(区)按照要求开展初评、评定和出具推荐意见并上报。
3.2019年8月11日-8月31日,市民政局按程序组织开展现场打分及评定工作,对确定为三星级的养老机构授牌。
4.2019年9月-10月,省民政厅组织开展申报四星、五星级养老机构现场打分及评定工作,对确定为四星、五星级的养老机构授牌。
二、评定范围
我市范围内依法取得了相关登记和许可证照,且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不含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定。
三、评定的标准和程序
市民政局组织专家,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按照《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和标准(试行)》(陕民发〔2019〕3号)现场评分,三星级养老机构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机构星级评定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发布,四星级、五星级养老机构报省民政厅评定。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是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评定的各项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开展评定工作的意义,引导养老机构改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能力,为评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养老机构的星级代表了养老机构设施情况、管理能力、服务水平,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将设施全面、管理严格、服务标准高的养老机构评定为相应的星级,推进养老机构主动接受监督,创建知名品牌。
(三)如实申报、严禁作假。相关县区民政局要对各养老机构上报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标准评分;各养老机构上报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评审小组将按照《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和标准(试行)》终止评定,并取消参评资格,对不按照程序和标准评定的县区民政局将予以通报。
各相关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情况及时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科。
附件:延安市民政局养老机构星级评定领导小组和职责
延安市民政局
2019年7月5日
(联系人:王燕妮 联系电话:2160448)
附件
延安市民政局养老机构星级评定领导小组和职责
组 长:李延明 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焦宏发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刘虎全 政秘科科长
孙永刚 监察室主任
李延波 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科科长
刘 哲 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科主任科员
评定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的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试行期内评审的通知拟定、材料收集、公示、评定结果通报、星级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三星级养老机构审核评定工作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延波同志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