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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6年第一期)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14:22


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由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延市监处罚〔2025〕113号延安市宝塔区樊还还水果经销店(个体工商户)销售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的零售商品案延安市宝塔区樊还还水果经销店(个体工商户)92610602MAB3C9PK22樊还还销售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的零售商品依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4.38元。
自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31日
2延市监处罚〔2025〕114号延安市宝塔区恒发海鲜店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电子秤案延安市宝塔区恒发海鲜店92610602MAB3AP9H9U黄丽芳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电子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自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31日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