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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5年第五十一期)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21:52


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由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延市监处罚
〔2025〕106 号
洛川秦农全丰农资店(房文亮)销售不合格牛角氨基酸螯合液案洛川秦农全丰农资店92610629MA3B11N7A房文亮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牛角氨基酸螯合液(5kg,生产日期2025年02月26日,标称“钛瑞”),货值金额共计3000元,违法所得1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牛角氨基酸螯合液,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没收不合格牛角氨基酸螯合液118桶;
3.罚款450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