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延市监处罚〔2025〕83号 | 宝塔区百米大道军红烟酒副食门市(雷军)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宝塔区百米大道军红烟酒副食门市 | 92610602MA6YFWCC2K | 雷军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2日 |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