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延市市监处罚 〔2025﹞66号 | 宝塔区石正慧灯具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宝塔区石正慧灯具店 | 612601602108707 | 石正慧 |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事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装饰开关104个;罚款2637.15元。 | 主动履行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3日 |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