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饮料、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12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质量指标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延安市安塞区晓娜自助小火锅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筷子(消毒餐饮具),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延安市宝塔区富源祥餐饮店市场沟店自行消毒的大碗(消毒餐饮具),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延安市宝塔区段磊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圆玻璃杯,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富县院小北城烧烤店自行消毒的小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黄陵威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消毒的小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黄龙县三德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筷子,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洛川朗格益拌饭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杯子,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八)延安财福佳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花生米,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九)安塞万佳乐超市销售的小花生米,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十)安塞万佳乐超市销售的香蕉,1批次氟唑菌酰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