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3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超范围使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延安市宝塔区杜涛烟酒副食门市销售的生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黄陵县大红粮油蔬菜干货店销售的螺丝椒(罗丝),1批次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安塞虎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椒(青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黄陵县隆坊镇可乐水果屋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富县常龙商贸配送中心店销售的青椒,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富县绿世界水果店销售的【鲜果】芒果,1批次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