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9大类11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大类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洗涤剂残留量超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甘泉宾馆的餐(饮)具(平盘),1批次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甘泉宾馆的餐(饮)具(小炒盘),1批次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甘泉聚鑫美水大酒店有限公司的餐(饮)具(汤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甘泉聚鑫美水大酒店有限公司的餐(饮)具(骨碟),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