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22大类39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食用农产品2大类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限值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子长县凉水湾扶贫纯净水厂生产的凉水湾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标称洛川县天川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标称子长市秀延天山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山泉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黄陵县店头镇七丰四组万梅菜店销售的广红(胡萝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黄陵县店头镇小吉蔬菜店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1批次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黄龙县好鲜生购物广场销售的麦芹,1批次辛硫磷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黄龙县好鲜生购物广场销售的芹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吴起县好又多便民超市销售的西芹,1批次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安塞海当水产调料冻货大全销售的江团,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 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