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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5号)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10-29 16:28

近期,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9大类食品19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检,其中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问题。

现将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志丹县嘉露副食百货门市销售的土豆粉,1批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安塞云联生活超市销售的盐焗鸡腿(盐焗味),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由志丹和安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进行整改,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附件:1.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