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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号)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10-29 08:12

近期,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42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超范围使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职工餐厅购进的芹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宜川县社会福利中心购进的生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宜川县袁家新鲜牛羊肉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羊肉,1批次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宝塔区柳林镇果果优鲜销售的生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黄龙县段妹蔬菜店销售的生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和黄陵、宜川、黄龙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经营者进行整改,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附件: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