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延安市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6大类食品18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1大类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超限值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黄陵县宏悦万家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鲜生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黄陵县宏悦万家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1批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三)黄陵县宏悦万家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葱,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黄陵县宏悦万家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广茄,1批次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