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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6号)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2-21 09:59

近期,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17大类食品74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水果制品、调味品2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延长客隆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枸杞,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宜川县全家福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三原徐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九州汇®+图形复合芝麻酱,1批次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信息.xls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