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2类881批次样品,其中879批次合格食品、2批次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陕西常盛起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凉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0.230 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2.吴起小乔水果批发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0.11mg/kg,标准值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交由黄陵、吴起县市场监管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