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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72批次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3号)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2-21 12:24

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272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2批次、豆制品49批次、肉制品60批次、乳制品14批次、食用农产品11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抽检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

二、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抽检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纳他霉素,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抽检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铬(以Cr计)。

四、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抽检项目

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总固体,乳酸菌数,大肠菌群,酵母,霉菌,酸度,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五、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整顿办函〔2010〕50 号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

(二)抽检项目

铅(以Pb计),镉(以Cd计),毒死蜱,克百威,苯醚甲环唑,氧乐果,敌敌畏,多菌灵,甲霜灵和精甲霜灵,烯酰吗啉,辛硫磷,对硫磷,丙溴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金霉素,四环素,土霉素,地塞米松,甲硝唑,地西泮(安定),甲氧苄啶,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Q/02A3209S-2021《菜籽油(油菜籽油)》,Q/BBAH0024S-2021《菜籽油》,GB/T 1536-2004《菜籽油》,Q/BBAH0022S-2021《营养强化维生素A菜籽油》,Q/BBAH0026S-2021《葵花籽油》,Q/SYBQ 0009S-2022《菜籽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抽检项目

溶剂残留量,酸价(以KOH计)/酸值(KOH),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附件2 合格产品信息.xls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